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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概况
为给成都市航空航天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提供法务保障,联盟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范围
01
为联盟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等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02
出席重要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联盟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
03
审查联盟签署的重要合同、协议书和其他法律文件,提出法律意见;
04
对在联盟业务活动及内部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各类纠纷的解决提供咨询意见,并协助策划解决方案及起草相关文件;
05
参与或代理联盟与第三方在经济交往中的谈判、签约等商业行为,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意见;
06
处理联盟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为联盟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联盟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单位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为准
三、资格条件
1、应聘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成立5年以上,拥有20名(含20名)以上律师,具有提供各类综合法律服务的能力,有社会团体、展会论坛、航空航天企业方面服务经验者优先;
(2)经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3)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协会纪律处分;
(4)不得同时为我单位及相关业务所涉利益冲突方提供法律服务;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分包;
(7)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受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至少5名执业律师常年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2)项目团队负责人应当连续执业10年以上(截止2023年6月30日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3)最好具有从事航空航天领域企业或社会组织服务经验者;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证明;
4.律师事务所拟指派律师的执业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说明及授权代表证明材料;
5.法律服务费用组成及报价;
6.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关于遴选资格与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律所公章)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日期
申报材料纸质版文件请一式两份邮寄至成都市航空航天产业联盟秘书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将被拒收。
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成都市航空航天产业联盟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成飞大道 1 号 A1 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秘书处 胡伟 028-87079858
七、公告期限
本比选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