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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治日报11月2日消息,为了加强和规范空域资源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军队建设,国家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委托法治网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北路1号国家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督查局(邮编:100094),来信请注明“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atm_lifa@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3日。
第三部分(第10、11章,共9条),主要明确法律责任和处理措施,以及《条例》适用的特殊规定和有关概念解释。区分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空域用户、空域环境相关单位、空域保障部门及其人员,对违反《条例》规定行为进行处理;对外国国家、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协助、支持侵占、破坏空域资源或者干扰空域管理活动的行为,实施相应制裁。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下载查看《条例》全文
来源: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