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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航空航天产业联盟从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获悉,为深入推动成都高新区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工业无人机、航空发动机3条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成都未来科技城发展服务局结合区域特点、企业诉求焦点,起草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推动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推动工业无人机产业“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推动航空发动机产业“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9日前通过相关方式反馈。
邮箱:farzhang@163.com
电话:028-27510676
附件1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推动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建圈强链工作部署要求,抢抓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机遇,助力成都高新区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领域各类主体集聚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集群,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
支持对象为卫星平台和卫星载荷、火箭制造、固定地面站和用户终端、卫星通导遥等产业领域,且税收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及机构。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
第一条 支持承担重大项目
本政策自2023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X年。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成都高新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XX制定。
附件2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推动工业无人机产业“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建圈强链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成都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工业无人机整机研制聚集区、高端产品供给地、创新应用策源地,助力成都打造“中国工业无人机第一城”,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
支持对象为工业无人机系统及关键零部件、机型制造及研发设计、应用服务等产业领域,且税收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及机构。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
第一条 支持建设创新平台
本政策自2023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X年。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成都高新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XX制定。
附件3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建圈强链工作部署要求,加快融入国家战略和区域协同发展大格局,推动成都高新区航空发动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
支持对象为航空发动机材料、零部件及系统,航空发动机维修,中小航空发动机,新型航空发动机等产业领域,且税收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及机构。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
第一条 支持产业重大项目落地
本政策自2023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X年。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成都高新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XX制定。
来源: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