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认定办事指南发布
2022-04-01 18:27:18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

二级保密资格认定

办事指南发布



四川省国家保密局去年年底发布公告称: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一、凡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二级(乙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二、凡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级、三级(乙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已取得新的证书或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除外),在已顺延基础上,有效期统一延至2022年6月30日。三、已经受理的二级(乙级)保密资格(资质)现场审查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四、因受理窗口调整和疫情防控需要,从2021年12月29日起暂停二级(乙级)保密资格(资质)申请受理3个月,新受理窗口地址和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3月25日,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发布了相关办事指南如下:



一、事项名称: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认定

二、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2022-3-25

三、发布机构

四川省国家保密局作为牵头审批部门,会同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共同发布并组织开展事项的办理。

四、事项编码:641

五、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承担机密级、秘密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保密资格认定。

六、事项类别:前审后批型行政许可事项

七、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6号)

(三)关于印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国保发〔2016〕15号)

八、受理机构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认定由四川省国家保密局、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共同受理。服务窗口设在省政务服务大厅。

九、决定机构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认定由四川省国家保密局牵头,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共同审批。四川省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国家保密局保密资质管理处。

十、办理条件

基本条件参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十三条。是上市公司的,具体条件参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十四条。

十一、申办材料

以下材料样例和填写说明,请下载《军工保密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清单及样例》填报、准备。


(一)股东均为自然人的提供以下材料

(纸质一式3份,电子材料光盘1张)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4.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中国科学院、军工集团公司总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军工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6.单位股东名单及持股比例的情况说明;

7.股权结构图;

8.关于无涉外事项承诺书;

9.关于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10.申请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此表为Excel表格,与申请书word和申请材料PDF格式的申请书存于同一光盘)。



(二)股东中有法人股东的提供以下材料

(纸质一式3份,电子材料光盘1张)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4.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中国科学院、军工集团公司总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军工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6.单位股东名单及持股比例的情况说明;

7.股权结构图;

8.关于无涉外事项承诺书;

9.关于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10.法人股东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复印件)

11.法人股东无涉外关系和违法犯罪承诺书;

12.申请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此表为Excel表格,与申请书word和申请材料PDF格式的申请书存于同一光盘)。



(三)属于上市公司的,还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关于(单位名称)实际控制权的承诺;

2.关于近3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承诺;

3.关于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的承诺。


十二、办理流程

材料接收、申请受理、书面审查、现场审查、审批授予。

十三、办理方式

受理服务窗口接收并初核材料,转交四川省国家保密局和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办理。

(一)新办

1.材料接收。申请材料通过现场提交方式送达。接收申请材料并初审后,填写收件通知书,由工作人员和材料提交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双方各留存一份。

2.申请受理

①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如不能当场告知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材料补正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申请单位15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②对申请材料完备且符合规定形式的,自收齐全部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受理单。对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存档备查。

3.书面审查

①对作出受理决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理由是否充分、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对照认定标准建立相应的保密管理和技术防护体系等进行书面审查。

②书面审查完成后,对通过书面审查的,组织开展现场审查;对未通书面审查的,终止审查,作出不予通过的决定。

4.现场审查

①对通过书面审查的,在2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审查。现场审查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②申请单位收到现场审查通知后,按照《现场审查须知》有关要求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工作。

③现场审查完成后,签署《现场审查意见书》。未通过现场审查的单位,6个月内不受理再次申请。现场审查中止的,3个月内不重新进行现场审查。

5.审批授予。四川省国家保密局和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根据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结论及有关材料,于受理申请后的4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作出审批决定,颁发资格证书。(领取保密资格证书时,申请单位将《保密承诺书》一并交服务窗口)

(二)变更。变更事项为法定代表人变更、单位名称变更、注册地址变更。需提交的材料,请下载填报、准备。

(三)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为资本构成、单位性质、涉密场所发生重大变化。需提交的材料与初次申请提交的材料类型相同。

(四)注销申请。需提交的材料,请下载填报、准备。

十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其中,办理过程中申请单位补正材料、鉴定材料、组织专家现场审查、整改报告提交的所需时间,不计入时限。

十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六、结果送达

保密资格申请单位,可自行选择通过机要通信或自行领取方式获得审查决定文书、证书。为方便申请人,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文书,采用微信、邮件或短信等便捷方式通知。

十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申请或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对有关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十八、咨询方式

(一)办理机构

部门名称:四川省国家保密局保密资质管理处(四川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3090384、63093113。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08:30-12:00及14:00-18:00

(二)服务窗口

窗口名称: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5楼综合窗口T01、T02

联系电话:(028)81759100、81759077

(三)资料下载

有关保密规章制度、申请材料、报告书、承诺书、说明书以及相关文书、表格、资料的样例、要求等,详见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政务服务”版块。

(四)参考书目

《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手册》《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工作试题库》《精准保密(军工保密资格评分标准操作指引)》《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指南》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保密管理实操专业书籍、保密宣教视频等,如有需要,请与国家保密局金城出版社发行部联系(010)84252396。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省国家保密局机关纪委(028)63093917。

省纪委监委驻省国防科工办纪检监察组(028)83436735。

二十、办理地址和时间

具体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集中产生、处理和保管国家秘密信息,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密资格办理进程及结果为内部工作事项,不向社会公开。申请单位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办理进度。需查询其他单位是否具有保密资格的,可向省或市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查询。



附件


1.军工保密资格申请单位现场审查须知

2.材料一致性声明

3.保密承诺书(领取证书时向窗口提交)


附件1:

军工保密资格申请单位现场审查须知

为提高军工保密资格现场审查工作效率,帮助申请单位有效查找自身存在的保密管理问题,保密资格申请单位在现场审查期间,应按以下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

一、注意事项

1. 申请单位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不规避审查;遵守廉政规定,不向审查人员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无论价值高低);不得安排非本单位人员参与现场审查。审查组发现有上述违纪违规行为的,立即终止现场审查,并将上报有关情况。

2. 审查组遵守相关廉政纪律要求,接受申请单位监督。审查组将向申请单位主动出具《廉政监督表》,申请单位填写密封后交四川省国家保密局机关纪委。如审查组在审查期间委托申请单位订餐、使用申请单位车辆,将如实交纳产生费用,并由申请单位出具交纳凭证。

3. 申请单位无法满足本须知有关要求的,或者单位名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包括涉密业务场所)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与申请材料不一致的,申请单位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四川省国家保密局。

4.现场审查是资格申请办理工作中的一个环节,之前有受理和书面审查环节,之后还有资格审批等环节。现场审查结束后,受理机构将综合书面审查、现场审查等各个环节有关情况,对申请单位资格申请作出相关决定。

5.申请单位在资格申请阶段有因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接受有关调查等情况,须立即向四川省国家保密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未及时报告上述情况的,将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理要求,立即终止审查,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6.审查组将按照保密资格审查细则和评分标准,逐项开展现场审查工作,特别就审查项目中的保密责任和保密组织机构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谈话,有关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作扣分处理。现场谈话对象分别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负责人、其他负责人、保密办负责人、涉密业务部门负责人、涉密人员等。

7.现场审查将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现场审查组包含组长1名、组员4至6人,现场审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天。

8.申请单位保密委员会(保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负责人、保密工作机构负责人等保持在位,审查的相关材料均应当提前准备就绪。若现场审查时发现相关人员不能到场、审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均作扣分处理。

9.对审查组发现的问题证据等,严禁擅自删除或篡改,否则直接予以终止审查。

10.要认真组织保密法律法规、保密资格认定办法、保密资格标准和评分标准学习等,并在保密体系建立过程中注重实践和运用,确保制度标准掌握、保密管理流程熟悉、保密制度落实,确保保密体系真建立、真运行、真管用。

二、现场审查流程图

三、首末次会议准备

1. 场地要求。会议室应摆放写有“审查组长、审查员”座签和申请单位参会人员姓名的座签。申请单位根据工作汇报需要,可安装投影仪等设备。会场一律不得摆放鲜花、水果等物品以及欢迎横幅。

2. 参会人员要求。审查组全体成员,申请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保密办公室成员及涉密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员应到场,其他部门负责人员尽量参加,会场准备申请单位参会人员名单(包括职务)。

3. 材料要求。

(1)申请单位应提供单位名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监管、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包括涉密业务场所)等情况未发生变化,与申请书、申请材料等内容一致性的声明(如有变化内容,一并说明)。声明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现场审查组会后带走;

(2)申请书和汇报材料各5份,包含单位基本情况、资质相关业务能力情况、保密管理情况(含管理的特色和亮点)、涉密信息系统基本情况及其相关附件材料等;

(3)行政组织机构图、保密组织机构图、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台帐、国家秘密事项清单(细目)、国家秘密载体台账、涉密人员管理台账(含脱密期内人员,有请休假、出差、驻外地工作的应提供说明)、近2年涉密人员调整变化情况说明、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设备)台账、存储设备台账等各2份,以及全部涉密人员的《个人事项承诺书》1份。

4. 会议议程。

(1)首次会议。双方介绍参会人员;审查组告知审查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介绍日程安排并作审查分工、与汇报人员沟通有关情况;听取申请单位保密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简要汇报单位基本情况、保密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制度体系运行、涉密项目管理及保密文化建设等情况);审查组会议由审查组组长主持。

(2)内部会议。审查组召开内部会议,听取审查员意见,形成现场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填写《现场审查意见书》。会议由审查组组长主持。

(3)末次会议。审查员反馈现场审查发现的问题;审查组组长宣读现场审查意见和结论,申请单位对审查意见和结论发表意见,审查组组长和被审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审查意见书上签字;申请单位有关领导讲话;审查组组长讲话,宣布现场审查结束。会议由审查组组长主持。

四、谈话准备

1. 场地要求。谈话室至少可容纳3人,与相邻房间隔音良好,可与审阅书面档案材料场所复用。

2. 接受组长谈话人员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负责人、其他负责人(抽取1名)、保密办主任、涉密部门或涉密项目负责人(抽取1名)、涉密人员(抽取1名)为谈话对象。

五、保密工作档案检查准备

1. 场地要求。审阅材料场所至少容纳5-8人,配备相应桌椅,可与谈话室复用。

2. 陪同人员要求。确保1-2名对本单位保密管理体系情况熟悉的人员陪同,如保密办主任、保密专员、系统管理员等。陪同人员接受审查员询问,做好相关沟通记录,并能根据审查需要及时协调本单位财务、保卫、人事及业务部门等人员接受询问。

3. 材料要求。按照二级评分标准的检查项目内容准备材料。重点包括保密组织体系规定、保密相关制度、涉密人员管理记录、定密管理记录、涉密载体管理记录、密品管理记录、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记录、信息系统(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记录、保密工作经费管理记录、监督检查管理记录、宣传报道管理记录、涉密会议管理纪录、归口管理纪录、涉外管理记录、保密工作奖惩与考核管理记录、保密工作档案管理记录等材料。

六、保密技术防护检查准备

1. 场地要求。涉密业务场所;视频监控及门禁后台控制室。

2. 陪同人员要求。确保1-2名对本单位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熟悉的人员陪同审查,如保卫部门负责人、涉密业务部门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等。陪同人员应接受审查员询问,做好相关沟通记录,并根据审查需要随时协调警卫等相关人员接受询问。

3.材料要求。包括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记录、涉密信息设备管理记录、涉密业务场所管理记录等。

七、保密知识测试方面的准备

1. 场地要求。考试场所满足抽取被审查单位考试的涉密人员人数,可与会议室复用。房间独立、封闭,提前摆放桌椅,座位间距不少于80厘米。

2. 考试人员要求。分管保密负责人、涉密业务部门负责人、保密办主任原则上为必考人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涉密人员按比例由审查组现场随机抽取。

3. 考场纪律要求。保密知识测试为闭卷考试,参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放置于考桌左上角,不得携带手机及保密知识参考材料等进入考场,不得交头接耳,一经发现,作弊人考试成绩按0分计。


附件2

材料一致性声明

四川省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

我单位此次申请保密资格至今,单位名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包括涉密业务场所)等情况均未发生变化,与申请材料一致,特此声明!

(若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请提交相关说明,并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20   年   月   日


附件3

保 密 承 诺 书

我单位了解并知悉军工保密资格管理有关要求,确保承担的涉密项目中的相关国家秘密安全,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和有关保密规定。

二、在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要求。

三、认真履行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落实各项保密条款。

四、保密资格相关情况发生变动,按有关规定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五、自觉接受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自检报告。

六、造成国家秘密泄露的,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本保密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由保密资格单位留存。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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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军工保密资格申请材料清单及样例(公开).doc

3军工保密资格事项变更报告提交材料清单及说明(公开).doc

4军工保密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提交材料清单及说明(公开).doc

5军工保密资格申请注销提交材料清单及说明(公开).doc